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30号
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A号
2、宗地坐落: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永宁大道南侧
3、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
4、宗地面积:.1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平方米)
5、容积率:≤4.0
6、建筑面积:≤平方米
7、挂牌起始价:万元
8、增价幅度:20万元
9、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对于拟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或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参与公开出让申请文件中明确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股权结构等内容,且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资质等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
(二)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时需提供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1号)规定的已签署的相关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四)竞买人须提供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面板、半导体制造与维护的证明。
(五)项目准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4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8万元/亩。项目投产后第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即每亩营业收入不低于.2万元/亩,纳税额不低于万元,即每亩税收不低于42.7万元/亩;达产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每亩营业收入不低于.3万元/亩,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即每亩税收不低于.4万元/亩。
(六)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万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三、土地利用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手续并开工建设,项目须在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内建筑物分割转让和再次转让的,用地单位应就受让主体资格取得增城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转让。
(四)项目建成后,竞得人申请分割登记、转让须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4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7月20日至年8月9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年7月20日至年8月9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年7月20日至年8月9日17时
(四)资格确认时间:年8月16日17时前
(五)网上挂牌时间:年8月10日至年8月20日10时
(六)限时竞价时间:年8月20日10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