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四川省首例制造、贩卖新型毒品“咔哇氿”(主要成分为γ-羟丁酸)的犯罪案件,查获毒品数量巨大,案情重大复杂。
?他购买制毒原料,在家做起了制毒试验,“发明”出一款饮用口感不错,但含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饮料,出售后获利余万元。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则关于男子购买制毒原料,研发网红饮料“咔哇氿”新型毒品的典型案例。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持续跟踪近3年之久、四川首例“咔哇氿”新型毒品案的来龙去脉。
铤而走险制“毒品饮料”
年出生的王某曾是某公司的销售主管,收入还算可观,但为了圆“发财梦”,多年前便辞掉工作,自主创业。年,王某注册成立某贸易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生意一直不景气,王某不得不另辟蹊径寻找发财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接触易制毒信息,发现用含有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为原料制成的饮料,利用精神药品的功效(麻醉等)能够在夜场、酒吧、KTV等娱乐场快速打开销售渠道,且利润空间十分巨大,于是他悄悄购买了制毒原料,在家做起了试验。在不断调配各种原料的比例后,王某“发明”出一款饮用口感不错的含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饮料,通过代工、贴牌等手段进行生产制造,并给毒品饮料取名为“咔哇氿”“咔哇潮饮”进行伪装。有了产品还不够,还得开拓市场。王某为了达到快速牟利的目的,利用自己做酒水销售的工作经验,通过各种途径宣称该款饮料可以替代酒,喝了以后有醉酒的感觉,却不怕被查酒驾,也不会有宿醉的感觉。这样的宣传很有效,毒品饮料在“咔哇氿”等名称伪装之下很快被销售至广东、新疆、四川等地的夜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销售渠道迅速打开。堆放“咔哇氿”的仓库一角
经侦查查明,仅年2月至案发前,王某累计购买某易制毒原料公斤,制造、销售“咔哇氿”系列毒品饮料件(24瓶/件,ml/瓶)。警方从王某家中及其租用的仓库现场查获“咔哇氿”毒品饮料件零25瓶,召回件。送检鉴定的“咔哇氿”毒品饮料中检测出80.3μg/ml-μg/ml含量不等的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证实王某制造、贩卖的毒品饮料危害后果非常严重。而王某也通过制造、贩卖“咔哇氿”系列毒品饮料牟取了高额不法利益。查证显示,年4月至年9月,王某通过销售“咔哇氿”毒品饮料非法获利达余万元。网红饮料引